家變了,愛不變:離異家庭如何共同照顧孩子
文:郭珮婷 兒童遊戲治療師/喜樂心理諮商所所長、梁芳瑜 諮商兼職實習生
當夫妻雙方選擇分開時,生活與內心或許都可能出現許多變動,在多方面的壓力下該如何一起照顧孩子呢?在過往的研究中,我們發現選擇選擇分開的夫妻有三種不同的相處模式:
第一種稱為「衝突共親職」,父母雙方的衝突通常較為強烈、一起合作的經驗比較少、有時侯很難做到比較有效的溝通。而當父母經常發生爭吵時,孩子很可能會被捲入雙方衝突中的狀態裡,更可能出現忠誠議題,被迫選邊站。為了守護孩子內在的心理健康,雙方可避免使用辱罵、貶抑或攻擊的溝通方式,勿將孩子當作制裁對方的籌碼,而是嘗試化解雙方的敵意對立。
第二種為「平行共親職」,父母雙方的互動通常比較少、一起合作的經驗也比較少。雖然雙方的衝突較少,但雙方之間仍然存在衝突。父母雙方彼此之間互動較少,然而可以各自獨立養育孩子。
第三種為「合作共親職」,父母雙方合作的經驗較多,雙方之間的衝突較少,大多時候較能夠有效地溝通。而這種類型的父母相處模式較能夠維持彼此之間的關係,願意一同為孩子的相關事務共同決策,更可能協助孩子健康地成長。
婚姻關係的結束不意味著我們要讓孩子的心理健康受到負面影響。孩子有權利擁有兩段親密的親子關係,我們能夠做到的是各自回到單純的父母角色:回到爸爸對孩子的關係,回到媽媽對孩子的關係。當我們嘗試以獨立的視角去看待關係,「父子女」跟「母子女」的關係可以是互不干涉的,讓孩子得到的愛1+1 大於2;「家」或許改變了,但孩子能夠得到的「愛」將不會改變。
參考資料:
林秋芬(2016)。離異父母共親職之服務與挑戰。社區發展季刊 159 期,206-217。
汪淑媛(2019)。減低未成年子女面對高衝突父母離婚之傷害。社區發展季刊,208-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