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場地租借

    二、適用範圍:

    1. 本諮商所借用範圍經諮商所同意之諮商輔導相關業務。

    2. 凡與本諮商所辦理場地借用相關事宜之單位人員,悉依辦法之規定辦理。

    三、開放時間:

    1. 週一至週五為平日時段: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晚上六點至晚上九點。

    2. 週六為假日時段:從早上九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六點。

    3. 週日諮商所不對外開放。

    注意事項:
    1. 一時段以50分鐘計算。
    2. 所內嚴禁吸菸、嚼檳榔、口香糖及走動飲用食物,維護場地整潔衛生。
    3. 遊戲室玩具請妥善使用,如有損壞需負擔相關賠償。
    4. 若使用媒材創作,需做充份保護措施,教室若有損傷需負擔相關賠償。
    5. 諮商室內不得飲食。
    6. 本諮商所有同意超時與否的權利,超時15-30分鐘另收1/2價格,若超時30分鐘以上則計算租借2小時價格

    一、責任屬:

    1. 本諮商所僅提供空間借用,凡借用本諮商所空間之單位人員若與第三人發生糾紛或應負法律責任時,一律由借用之單位或人員全權負責,本諮商所不負任何責任。

    2. 本諮商所僅提供空間借用,不負借用單位之物品保管之責,請妥善保管自身財物及相關器材。

    3. 借用單位必須妥善維護場內外之秩序及場地內各項設施,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移動或私自架設器材,若有損毀,則須照價賠償。

    二、申請事項:

    1. 第一次借用本諮商所之空間,應先填具申請書【場地借用申請表】,並獲本諮商所同意。已借用過者(已有留存基本資料在諮商所內),仍應完整填寫【場地借用申請表】,並交由本諮商所審核活動內容與人員是否合乎借用規範。

    2. 預約是以兩週後的時間為主,若要約兩週內的時間,需與所內空間使用協調跟安排。

    3. 審核通過之申請,將留存於諮商所內以供查驗

    4. 預約時間後,請於10天內轉帳繳費全額場地費

    帳號如下所示,並請於匯款後以電話或郵件告知後五碼:

    匯款帳號:第一銀行代碼 007 帳號 211-10-162028

    聯絡電話: 02-29810715

    5.請加入本所官LINE @978pfmef以利溝通作業。

    三、取消辦法:

    1. 預約時段後,五天工作日前取消預約,場地費退還(50%),但須負擔郵局匯款費30元;兩個工作天內含當天取消預約,場地費則不退還。

    EX:週四預約場地,週二來電取消則不退還場地費;週一預約場地,週五來電取消則不退還場地費,以此類推。

    2. 借用單位如有逕自轉借他人,使用事實與申請內容不符,或違背政府法令或本諮商所規定之情形,本諮商所有權立即終止其借用行為。

    3. 如遇到緊急狀況,例如疫情,必須收回使用時,本所會緊急通知單位,並無息退還費用。

    4. 預借場地如故未達,或已達三次如故未到,會影響到日後借場地之資格。